432

太和县国建置地有限公司《新建国建翰林广场项目(H 地块阶段性)》验收情况公示

2021/5/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太和县国建置地有限公司新建国建翰林广场项目(H 地块阶段性)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6月6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葛经理 

联系电话:18949096075
邮编:236600

通讯地址:太和县解放西路北侧(人民路西侧)

附件:太和县国建置地有限公司(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