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太和县海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石子加工项目(阶段性)处理工程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5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
联系电话:15905687793
邮编:236000
通讯地址:太和县郭庙乡梅庙村委会徐楼南地
附件:太和县海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石子加工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05311号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