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阜阳汇鑫置业有限公司汇鑫大市场西关外棚户区改造项目( A
区)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6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滑总
联系电话:13956287312
邮编:2360000
通讯地址:颍州区颍河西路南侧
附件:附件:安徽阜阳汇鑫置业有限公司(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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