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安徽鸿韵彩印包装有限公司5万吨彩印包装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2022年2月12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13635589321
邮编:236000
通讯地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二路西侧、卞寨路北侧
附件:安徽鸿韵彩印包装有限公司5万吨彩印包装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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