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2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太和县国建置地有限公司国建翠园小区(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28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罗总
联系电话: 13515582776
邮编:236000
通讯地址:太和县平安路与民安大道交叉口东
附件:太和县国建置地有限公司国建公园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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