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安徽纽安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塔架及相关设备制造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1月9日(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 钱
联系电话:18361630608
邮编:233500
通讯地址:蒙城经济开发区安驰大道与纬四路交叉口
附件:安徽纽安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塔架及相关设备制造项目 (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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